易事特: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2-01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
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以专人送递、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
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周鹏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并通过决议如
下: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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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 2021 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强、
流动性较好的由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
构性存款,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接受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新平慧盟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何思模先生、张晔女士、何思模先生之子何佳先生、何宇先生共同
或单独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无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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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的行为,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一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第一大股东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
行贷款,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
于业务拓展,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
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在公司董事会
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规、合法。因此,监事会一致同
意公司向第一大股东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
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详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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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
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2 年度监事的薪酬标准为:1.在公司兼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照在公司所负
责的具体岗位职务,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根据其个人的
绩效考核情况领取相应职务薪酬;2.未在公司兼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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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
议案将直接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公司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详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
议案直接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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