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2022-06-01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2-045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新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以专人送递、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
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周鹏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并通过决议如
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
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对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按照相关要求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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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获授股票期权的 546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5 月 30
日为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96 万份股
票期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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