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8-18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2-059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8 日以专人送递、电话及电子邮件等
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
席周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并通过决议如
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基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同意公司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
定,将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4.90 元/股调整为 4.87 元/股,监事会认
为该项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和公司《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第二个行权期相关事项的核
查意见》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
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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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第二个行权期相关事项的核
查意见》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
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查,认为公司可行权的 95 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
期的有关安排行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对应的可行权数量 615.60 万份合
法、有效,符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要求及考核条件。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第二个行权期相关事项的核
查意见》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
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需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股
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 2022 年 8 月 10 日,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届满,尚有
未行权股票期权 27 万份。公司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
定对 27 万份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有 14 人因离职而失去激励
对象资格,离职的激励对象所获授予且未行权的共 156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83 万份。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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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同日披露于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主要鉴于发行决议有效期已届
满,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实际情况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
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同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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