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6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中能易电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增加公司业绩;担保
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 兵
关易波
林丹丹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