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0-24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码:2015-090 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以邮件传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下午 14 时在公
司十一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媛媛女士召集,
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
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
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后认为: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媛媛女
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媛媛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
会主席职务。李媛媛女士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90,35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1720%。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
李媛媛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后,公司监事会监事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李媛媛女士的辞职报告
需在新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监事会应有 3 名监事组成,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并对符合条件的监事
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询股东意见,征求该候选人本人意
见后,提名张海波先生为监事候选人,附候选人简历如下:
张海波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2011 年 4 月起任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中
心软件工程师。
张海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聘的
岗位要求。张海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