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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赢时胜: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2015-12-21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15-107 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赢时胜”)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于2015年7月30日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综合考虑公司
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 万元, 不超过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
下项目:


序 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中心项目              147,000
  2                 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平台项目            80,000

  3               互联网金融机构运营服务中心项目          58,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

                         合    计                         300,000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或
其他途径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低于
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
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的调整。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2,000 万元, 不超过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
下项目:

序 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中心项目              147,000
  2               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平台项目               80,000
  3              互联网金融机构运营服务中心项目            58,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
                        合    计                          292,000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或
其他途径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低于
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
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的调整。


      二、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的审批情况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于2015年7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
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的事项已经公司 201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方案调整事项无需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三、明确了认购对象唐球先生的认购数量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唐球先生于2015年12月8日签订了《非公开发行
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就唐球先生拟认购股份数量进行了明确,唐球先
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比例为本次发行股票总额的10%。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总数因监管部门的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
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唐球先生认购比例保持不变,认购的股票数量将按
照调整后发行股票的总数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唐球先生本次认购比例保持不变,认购数量将根据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在“第二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中更新了上述内容。

    四、补充披露认购对象唐球先生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

    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与唐球先生签订了《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与唐球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认购
协议”)。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发行人(甲方):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唐球


    补充协议签订日期:2015 年 12 月 8 日


    (二)协议主要内容

    1、乙方中认购金额情况如下: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比例为本次发行股票总额的 10%。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总数因监管部门的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
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乙方认购比例保持不变,认购的股票数量将按照调
整后发行股票的总数作相应调整。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乙方本次认购比例保持不变,认购数量将根据甲方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2、本补充协议与《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以
本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本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以《认购协议》的内容为准。

    公司在“第四节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中补充披露了上
述协议主要内容。

    五、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了“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公司在“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了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净资产和股本将相应增加,由于
募集金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进行项目建设和市场推广,加之新
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公司净利润增长在短期内可能不能与公司净资
产保持同步增长。因此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投资者短期内可能面临即期回报被
摊薄的风险。”


       六、补充披露了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

       公司在“第二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之“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
景和目的”中补充披露了如下内容:


       2015 年 11 月 11 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
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把互联网金融纳入五年规划。


       七、更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

       公司在“第三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中更新了截至预案出具日本次发行认
购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唐球先生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八、更新了募投项目备案及其他手续进展情况

    公司在“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中更新披露了本次募投项目备案及其他手续进展情
况:

       “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中心项目、互联网金融产品交易服务平台项目、互联网
金融机构运营服务中心项目已完成项目的发改委备案工作,并取得了深南山发改
备案(2015)0276号、深南山发改备案(2015)0277、深南山发改备案(2015)
0278号的备案文件。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环境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试
行)》(深南环水【2013】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精神,对开办
在非水源保护区、非生态控制线范围,基本不造成环境污染,对周边群众影响非
常轻微的部分项目,不再要求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互联网、软件项目,属于《实施意见》“附表一:免于办理
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的项目列表”之“3、产品研发检测,软件,电子信息系统制
造”,系属免于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的项目范畴。”

     九、补充披露了与本次募投相关的风险因素

    公司在“第六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中已补充披
露了“募投项目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运营风险”、“ 预期不能实现盈利的风险”、
“ 即期收益摊薄风险”、“人才和技术储备风险”、“ 政策环境风险”、“ 经营资
质风险”、“ 信息技术风险”的风险提示。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未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其他内容。修订后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