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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赢时胜: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16-04-08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赢时胜

股票代码:3003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    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6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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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等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414号资产管理计划”在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泰
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414号资产管理计划”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
少其在赢时胜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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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情况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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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释义
本公司/公司/上
                 指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赢时胜
信息披露义务     指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人
本次发行/本次    指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包括唐
非公开发行            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36,666,666
                      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2,085,599,962.08元的行为
报告书/本报告    指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
《准则15号》     指
                      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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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                                 2002年06月06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                               弓劲梅

注册资本                                 1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弓劲梅       董事长       女               中国           天津            否
杨雪屏       董事         女               中国           天津            否
孙泉         董事         男               中国           天津            否
何达德       董事         男               澳大利亚       香港            否
任赛华       董事         女               香港           香港            是
杜汶高       董事         男               美国           香港            否
刘建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汪丁丁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周小明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杜英华       独立董事     女               中国           天津            否
何自力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天津            否
许宁         监事长       男               中国           天津            否
陈景涛       监事         男               澳大利亚       香港            否
王泉         职工监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邓艺颖       职工监事     女               中国           北京            否
刘建         总经理       男               中国           北京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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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彦杰        副总经理    男            中国,台湾     北京            否
傅国庆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北京            否
张萍          督察长      女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此次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泰达宏
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414 号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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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由于公司近期实施完毕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由
110,700,000 股增加到 147,366,666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于对赢时胜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通过旗下“泰达宏
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414 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为 1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4%。

    二、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泰达宏利价值成
长定向增发 414 号资产管理计划”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赢时胜股份的
具体计划,同时,承诺在本次增持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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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6 年 3 月 14 日,公司启动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16 年 2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了《关于核准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9 号),核准了公司的非公开发
行方案。公司于 2016 年 3 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方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666,666 股,并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2016 年 4 月 8 日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110,700,000 股变更为 147,366,666 股。信息披露义
务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414 号资产管
理计划”通过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2,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8.1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 15 号》,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414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赢
时胜 12,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股本的 8.14%。


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414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赢时胜权益变动情况如
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12,000,000        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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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泰
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414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赢时胜 12,000,000 股股份,
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414 号资产管
理计划”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赢时胜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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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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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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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上市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 B 栋 1101

   2、联系电话: 0755-23968617
   3、传    真: 0755-88265113
   4、联系人: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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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
               限公司

股票简称       赢时胜                            股票代码            300377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
人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无                  持股比例:         无
量及占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比

例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     1,200 万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8.14%
后,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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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拟于未来
                是   □     否    
12 个月内继续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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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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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6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