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霍佳震)2016-04-25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5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
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
人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1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按时出席了公司
董事会会议 7 次(现场出席 6 次,电话接入出席 1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
议的情况;未列席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议,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发表相
关独立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
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
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
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之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1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调整 201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2、2015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
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唐球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的议案》、《关于修订<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事项》、《关
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 2015 年半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与唐球签订深
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唐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
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201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调整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1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与其他委
员共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聘任程序,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公司未来
补充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奠定基础。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
财务状况,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行业发
展及市场变化,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
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
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
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
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 其他工作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5 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
公司的健康发展提出独立意见和建议。
特此报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霍佳震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