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7-01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码:2016-054 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以邮件传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
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 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建科先生召集,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
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薪酬考核体系,提高公司可持续
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
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有利于提高公司业绩,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
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
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
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同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
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此出具了核查
意见,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