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6-08-27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码:2016-089 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参加了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
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6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约定,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朝琳、兰邦胜、胡琴
201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