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11-04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码:2016-101 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赢时胜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进
行了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与东吴在线签署了《出资协议书》,公司拟与东吴在线在苏州市共
同出资设立“链石公司”,链石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人民币 2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因东吴在线为赢时胜参股公司,故其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业务布局为区块链技术的落地实施提
供了业内得天独厚的应用场景选择,夯实赢时胜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基础和行业竞
争力,提升边际利润和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二、上述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是可行的;交易价格是与交易各方共同协
商确定的,价格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同意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朝琳、兰邦胜、胡琴
2016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