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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赢时胜: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7-01-10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赢时胜

股票代码:3003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    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7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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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414号资产管理计划”在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泰
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414号资产管理计划”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
少其在赢时胜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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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情况 ........................................... 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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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释义
本公司/公司/
上市公司/赢时    指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胜
信息披露义务     指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人 /泰达宏利
报告书/本报告    指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
《准则15号》     指
                      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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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                                 2002年06月06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                               弓劲梅

注册资本                                 1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弓劲梅       董事长       女               中国           天津            否
杨雪屏       董事         女               中国           天津            否
刁锋         董事         男               中国           天津            否
何达德       董事         男               澳大利亚       香港            否
任赛华       董事         女               香港           香港            是
杜汶高       董事         男               美国           香港            否
刘建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张建强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天津            否
查卡拉西索   独立董事     男               法国           香港            是
瓦
樸睿波       独立董事     男               美国           德国            是
何自力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刘建         总经理       男               中国           北京            否
王彦杰       副总经理     男               中国,台湾     北京            否
傅国庆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北京            否
张萍         督察长       女               中国           北京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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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的“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414 号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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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根据相关合同约定的常规投资操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泰达宏利价值成长
定向增发 414 号资产管理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暂无增持赢时胜股份的计划,不
排除有减持其持有的赢时胜股份的可能性。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减少其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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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的“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414
号资产管理计划”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2017 年 1 月 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01%。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2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7.07%。

    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大宗交易   2016 年 12 月 29 日       34         100            0.34

  泰达宏利     大宗交易    2017 年 1 月 3 日        34         200            0.67

                 合计             -                 -          300            1.01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的“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414
号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7 年 1 月 4 日、2017 年 1 月 1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 6,149,6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05%。

    本次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大宗交易    2017 年 1 月 4 日      34.50       2,000,000       0.6734

  泰达宏利     大宗交易   2017 年 1 月 10 日      35.00       4,149,630       1.3971

                 合计             -                 -         6,149,630       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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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 15 号》,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414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赢
    时胜 14,850,3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旗下“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414 号资产管理计划”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414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赢时胜权益变动情况如
    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1,000,000           7.07          14,850,370          4.9999%

泰达宏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000,000           7.07          14,850,370          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泰
    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414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赢时胜 14,850,37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
    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的“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
    向增发 414 号资产管理计划”在本次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
    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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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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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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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上市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 B 栋 1101

   2、联系电话: 0755-23968617

   3、传    真: 0755-88265113

   4、联系人: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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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
               限公司

股票简称       赢时胜                              股票代码           300377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
人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21,000,000 股                 持股比例:    7.07%
量及占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比

例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14,850,37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4.9999%
后,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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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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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7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