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2-14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码:2017-008 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涉及的相关
事项有关文件后,我们认为:
1、本议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对外投资能进一
步完善公司的金融服务生态布局,扩大金融产品服务平台的应用范围,提升企业
金融服务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2、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3、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审议及决策程序及
披露本次交易方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的议案。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朝琳、兰邦胜、胡琴
2017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