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陈朝琳)2017-04-26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6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
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
人 2016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16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按时出席了公司
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 4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职的
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与公司管理
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
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
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董事会作出决策之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6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1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
整 201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6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6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拟实施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6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6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
赢量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参股公司东吴在线(苏州)金融科技服务有
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6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16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6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16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
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了年度报告编制和披
露的沟通和审核,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审核公司所有重要会计政策,定期
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督促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
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对公司季报、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审核,提议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等工作。在年报审计方面,加强与审计机构在进场前后的沟通,
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报审计的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维护了审
计的独立性;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16 年度,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审核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评,认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制定的相关制度和方案,亦
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个人绩效。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财务状况、内
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工作情况,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
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作为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本人十分注重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财务状况,充分利用专业优势,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多次交流,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指导和支
持。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
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
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见面,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
安排,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确保年报按时准确的披露。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
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 其他工作
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6 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16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在本人履
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朝琳
2017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