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6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码:2017-024 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以邮件传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4 时在公
司十一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建科先生召集,
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
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年度报告>和<2016 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核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
年度报告及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6 年年度
报告和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
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
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2016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0,808,370.86元,比上年同期增
长 40.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039,371.35元,比上
年同期增长107.20%。公司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良好。与会监事认为,
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97,013,332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15股。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7,013,332股增
至742,533,330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同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也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保证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
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独立董事审核同意,董事会同
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
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
意见;于同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此出具
了核查意见,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此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也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核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 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信
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平
台项目”>的议案》
公司终止实施“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平台项目”,符合市场环境
变化和公司生产方式调整的实际,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且有利于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投向的合理与
规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
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关于终止部分募
投项目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