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7-06-22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码:2017-050 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赢时胜”)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鄢建兵先生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鄢建兵先生作为
公司董事、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详细情况
1、其本次变动前持有股票数量:60,17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10%;其中高管
锁定股 45,129,225 股;
2、其本次股份变动的数量:27,836,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
3、其本次股份变动的原因:离婚财产分割;
4、其本次股份变动的方式: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非交易过
户办理;
5、其本次股份变动后持有股票数量:32,336,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35%,均为
高管锁定股。
上述股份变动事宜,鄢建兵先生与黄熠女士已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完成证券非交易过
户事宜。
本次权益变动后,鄢建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32,336,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4.35%,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相关规定,将于同日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鄢建兵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未有股份质押情
况。
二、相关说明
1、鉴于鄢建兵先生持有的赢时胜股票部分为限售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黄熠女士
承诺其通过离婚析产取得的赢时胜股份,将继续履行鄢建兵先生原先所做出的锁定承诺,锁
定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2017 年 10 月 10 日前不减持的承诺;
(2)在鄢建兵担任赢时胜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
(3)鄢建兵离职的,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离职 18 个月内转让金额不超过持有
的股份总数的 50%;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限售股有相关规定;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5 月 26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 年 5 月 27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
(6)由于赢时胜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赢时胜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约定。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鄢建兵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