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15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18-044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7
日以邮件传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
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下午 13 时在公司 37 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建科先生召集,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
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后认为: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
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
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
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18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原授予的激励对象冷林勇、
李杨、李莘、李申共计 4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
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
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68,75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9.398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 2016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
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
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解锁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中 96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同时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绩效考核办法对全体激励对象在考核年
度内进行了工作绩效考核,确认 96 名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综合评价考核均
为良好及以上,同意公司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赢量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赢量”)
向北京银行上海杨浦支行申请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担保期限自合同债务履行期起始日起一年。公司监事会认为,上海赢量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3.64%的股权。上海赢量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风
险可控,公司为上海赢量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其开展业务。《关
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