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07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18-056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
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一、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已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9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9 月 6 日至 2018 年 9 月 7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7 日上午 0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6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9 月 7 日下午 15:00 。
2.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 T2 栋 37 楼公司会
议室
3. 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唐球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5 名,其中受
委托代表 3 人,代表公司股份总计 277,867,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全部
742,383,330 股份的 37.429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代表公司股份总计 965,95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的全部 742,383,330 股份的 0.1301%。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广东华商
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赵欣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同意 278,784,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4%;反对 4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以 1,372,02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96.5450%),49,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总
有效表决权的 3.4550%),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
的 0.0000%)审议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女士、梁晓晶先生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