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18-062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先生、鄢建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鄢 建兵先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唐球先生、鄢建红女士、鄢建兵先生已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14,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9936%。减持后,唐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0,740,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2.9990%,鄢建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5,617,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7977%, 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6,357,9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27.7967%,唐球先生和鄢 建红女士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先生、鄢建红女士、鄢建兵先 生为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 (元/股) 比例 唐球 大宗交易 2018 年 9 月 26 日 12.68 5,600,000 0.7543% 鄢建红 大宗交易 2018 年 9 月 26 日 12.68 8,200,000 1.1046% 鄢建兵 大宗交易 2018 年 9 月 26 日 12.68 1,000,000 0.1347% 合计 - - - 14,800,000 1.9936% 2、本次减持股份前后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 176,340,705 23.7533% 170,740,705 22.9990% 份 其中:无限售 唐球 44,085,176 5.9383% 38,485,176 5.1840%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132,255,529 17.8150% 132,255,529 17.8150% 股份 合计持有股 43,817,250 5.9022% 35,617,250 4.7977% 份 其中:无限售 鄢建红 10,954,313 1.4756% 2,754,313 0.3710%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32,862,937 4.4267% 32,862,937 4.4267% 股份 合计持有股 32,336,150 4.3557% 31,336,150 4.2210% 份 其中:无限售 鄢建兵 8,084,038 1.0889% 7,084,038 0.9542%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24,252,112 3.2668% 24,252,112 3.2668% 股份 一致行动人持股合计 252,494,105 34.0113% 237,694,105 32.0177% 注:公司总股本为 742,383,33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唐球先生、鄢建红女士、鄢建兵先生本次减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形。 2、唐球先生、鄢建红女士、鄢建兵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股份限 售承诺的情况: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成功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所持有的股 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2)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时,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成功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所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 动延长 6 个月。 (3)唐球拟于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内出售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 1,200,000 股, 限售期满后第二年内出售公司的不超过股份为 1,600,000 股,两年合计不超过 2,800,000 股。且出售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鄢建红拟 于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内出售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 1,000,000 股,限售期满后第二 年内出售公司的不超过股份为 700,000 股。且出售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鄢建兵拟于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内出售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 1,200,000 股,限售期满后第二年内出售公司的不超过股份为 1,000,000 股,两 年合计不超过 2,200,000 股。且出售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 3、其他相关承诺情况: (1)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在《关于提振市场信心、维稳公司股价措施的 公告》中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即日起六个 月内(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 月 9 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公司 股份。 (2)2016 年 4 月 8 日,唐球先生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中承诺: 自赢时胜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定向增发之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36 个月内(自 2016 年 4 月 8 日至 2019 年 4 月 7 日),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我方本次认购的赢时胜股票,也不由赢时胜回购该部分股份。 (3)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在《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中承诺:半年内(自 2017 年 4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0 日)不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4)2017 年 6 月 22 日,鄢建兵先生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本 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六个月内(自 2017 年 6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不 减持持有的赢时胜股份。 4、截至本日,三人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公司将继续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承诺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