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8-10-30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期可
使用状态,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朝琳 兰邦胜 胡琴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