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19-005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8,333,3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0 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4 月 12 日。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2016 年 2 月 26 日,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赢 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9 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500 万股新股,发行对象为唐球先生、泰达宏利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6,666,666 股,价格 为 56.88 元/股,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除唐球先生认购的 3,666,666 股股份锁定 36 个月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余股份没有限售期,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上市流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0,700,000 股增加至 147,366,666 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47,366,6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人民币(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由 147,366,666 股增加至 294,733,332 股。 2016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6 年 7 月 21 日,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2016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向 104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 228 万股,授予日为 2016 年 7 月 21 日。该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8 月 12 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94,733,332 股增加 至 297,013,332 股。 2017 年 6 月 14 日,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297,013,3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人民币(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由 297,013,332 股增加至 742,533,330 股。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届满。 在第一个锁定期内,原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 4 人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已 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 15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此次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42,533,330 股变更为 742,383,330 股。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届满。 在第二个锁定期内,原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根据《管理办 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上述 4 人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 未解锁的 168,75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42,383,330 股变更为 742,214,580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唐球先生承诺,本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 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 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4 月 12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8,333,3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0 股。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持非公开发行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总数(股) 量(股) 数量(股) 1 唐球 18,333,330 18,333,330 0 合计 18,333,330 18,333,330 0 注 1:2016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为 36,666,666 股,其中唐球认购 3,666,666 股。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47,366,66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唐球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 3,666,666 股变更为 7,333,332 股;2017 年 6 月 14 日,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总股本 297,013,3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人民币(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唐球认购的非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由 7,333,332 股变更为 18,333,330 股。 注 2:唐球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股份在解除限售后还需符合在 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股份额度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的规定,截至本公告 日,唐球共持有公司股份 170,740,705 股,其中可转让流通股 42,685,176 股,其所持有的可 转让流通股已达到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次解除限售的 18,333,330 股将全部转为 高管锁定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减(+,-)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212,967,502 28.69% 0 212,967,502 28.69% 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190,880,422 25.72% +18,333,330 209,213,752 28.19% 首发后限售 18,333,330 2.47% -18,333,330 0 0 股 股权激励限 3,753,750 0.51% 0 3,753,750 0.51% 售股 二、无限售条 529,247,078 71.31% 0 529,247,078 71.31%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742,214,580 100.00% 0 742,214,58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