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19-026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 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一、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已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6 日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7 日上午 0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 T2 栋 37 楼公司会 议室 3. 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唐球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263,827,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46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为 26,133,3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1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为 263,794,6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41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为 3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列 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报告>和<2018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794,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6,100,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794,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6,100,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794,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6,100,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794,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6,100,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794,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6,100,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794,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6,100,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794,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6,100,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794,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6,100,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794,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6,100,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唐球先生、鄢建红女士、伍国安先生、周 云杉先生、赵欣先生、李跃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唐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鄢建红女士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伍国安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周云杉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赵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6、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李跃峰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朝琳先生、兰邦胜先生、李荣林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11.01 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陈朝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兰邦胜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李荣林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海波先生、何芳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12.01 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张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何芳芳女士为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女士、梁晓晶先生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 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 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