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20-025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
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4、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财会〔2017〕22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
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1)企业应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 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将在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
关要求,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
“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
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
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
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
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