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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赢时胜: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公告2020-05-27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20-041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

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35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

体内容如下: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 2019 年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558 万元,同比增长 2.58%,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3,643.7 万元,同比下降 23.26%。你公司主要业务为定制

软件开发、销售及服务,前述业务近两年收入占比均在 90%以上,但报告期内的

营业成本较上年增长约 37.96%,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6 个百分点。请结合近年定

制软件行业变化、你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营业成本构成等,说明营业成本增长、

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

    2. 报告期 内, 你公司 供应链 业务收 入 1,344.59 万 元、 保理业 务收入

2,408.53 万元,前述业务主要由你公司子公司上海赢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赢量信息”)旗下的上海赢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赢保”)

开展。报告期内,赢量信息亏损 8,977.88 万元,较上年盈利 1,344.25 万元有较

大下滑。请结合赢量信息及上海赢保业务开展情况,详细说明其经营业绩大幅下

滑的原因。
    3. 2017-2019 年,你公司“其他应收款”科目中的“供应链代垫款”期末

余额分别为 25,207.45 万元、33,864.08 万元、16,779.8 万元。请对以下事项予

以说明:

    (1)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对鹤壁市永达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

壁食品”)、鹤壁市永达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养殖”)、 滑县永达饲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滑县永达”)等代垫业务对象提起诉讼,涉案金额总计

19,839.97 万元。你公司称依据上海信和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法律纠纷情

况说明》,预计能挽回的贷款本金损失比例为 40%-50%。天眼查显示,鹤壁食品

在 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4 月间连续 9 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鹤壁养殖在 2019

年连续 5 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请说明 2017-2019 年各年为前述客户垫款的发

生额及发生时点,报告期末对前述客户的其他应收款及应收账款余额,已计提的

坏账准备情况,截至目前的诉讼进展情况,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对预计挽回本金

损失比例的具体判断依据,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2)天眼查显示,鹤壁食品、鹤壁养殖、滑县永达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冯永

山,请核实说明冯永山与你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你公司为同一实际控人控制的企业提供大额垫

付款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并核实说明前述垫款的最

终流向,公司资金是否存在被占用情形。

    (3)请核实说明对鹤壁食品、鹤壁养殖、滑县永达等提供代垫业务对象提

起诉讼事项是否触及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如是,请说明未予以披露的原因。

    (4)你公司报告期末 1 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余额高达 17,621.63 万元,占其

他应收款总额的 80.77%。请说明除鹤壁食品、鹤壁养殖、滑县永达外,是否存

在对其他客户的 1 年以上的未收回垫款。如是,请说明垫款对象的名称、应收款

项金额、截至本函回复日的回款情况,并结合垫款对象的资信情况,说明是否存

在坏账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会计师对问题(1)(2)(4)核查并发表意见。
    4.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73,117.73 万元,2017-2019 年末应收账

款余额增速分别为 94.79%、54.54%、38.52%,江苏鸿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鸿轩”)均为第一大欠款方,对其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8,463.94

万元、10,000 万元、19,000.4 万元。你公司对 2017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显示,

2016 年、2017 年与江苏鸿轩开展供应链代付、保理业务,其未归还的保理业务

金额计入应收账款。报告期内,你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0,188.96 万元,但未

对江苏鸿轩的欠款计提坏账准备。

    (1)请说明对江苏鸿轩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逐年增加的原因,并结合江苏

鸿轩近三年的收入、净利润等主要经营数据、行业竞争力情况,说明回款风险是

否可控,未对其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核实江苏鸿轩与你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你公司是否存在变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的

情形,并核实对江苏鸿轩借款的最终流向,说明公司资金是否存在被占用情形。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5. 你公司对 2017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显示,代垫业务“合作的核心企业客

户主要为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偿债能力较强,发生支付违约的概率较低,且公

司设立严格的授信制度,给予核心企业的信用账期较短,大部分为 1-6 个月”。

请结合问题 2-4 的回复,说明你公司授信制度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并提示风险。

    6. 报告期内,你公司投资收益 12,826.58 万元,同比增长约 2,500%,年报

称主要原因包括“北京东方金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信”)因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而终止权益法核算产生的投资收益”。请具体说明东方金信发生股

权变动的时间、股权稀释的有关背景、投资收益的具体计算过程。请会计师核查

并说明前述收益计算是否准确。

    7. 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2,458.69 万元,较上年的

-4,904.49 万元有较大改善,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10,738.4 万元,收到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现金增加 8,708.46 万元。请结合报告期
内收入、应收账款变动及回收情况,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情况与前述数据

变动的匹配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0 年 6 月 2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

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编

制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经过审计机构审计,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对子公司的供应链业务已按谨慎原则相应进行风险计提,同时

已根据具体情况控制相关业务规模,有关业务风险相对公司整体发展处于可控状

态。公司后续将持续聚焦主营业务,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产品创新,充分高效提

升研发产出和产能释放,持续推进创新科技的行业应用和公司营收健康增长。

    公司为了合理回报投资者,体现公司投资价值,自上市以来保持每年现金分

红,累积现金分红金额达 3.58 亿元,公司将会持续根据自身盈利和投资情况合

理安排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