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20-080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0 年 10 月 14 日 2、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数量:1,206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42 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369 人 5、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8 月 6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16 日,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度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原激励对象中有 2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决定退出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 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调整, 将激励对象人数由 397 人调整为 369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69.50 万 股调整为 1,206 万股;董事会同意以 2020 年 8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36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42 元/股。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0 年 8 月 27 日 2、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数量:1,206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42 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369 人 5、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占目前股本总额 激励对象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比例 的比例 总经理、非独立 李跃峰 53.00 4.39% 0.07% 董事 副总经理、非独 赵欣 55.00 4.56% 0.07% 立董事 副总经理、非独 李松林 25.00 2.07% 0.03% 立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 程霞 25.00 2.07% 0.03% 会秘书 财务总监、非独 廖拾秀 5.50 0.46% 0.01% 立董事 邓冰 非独立董事 25.00 2.07% 0.03% 其他核心管理、技术(业务) 人员 1,017.50 86.37% 1.37% (363 人) 合计 369 人 1,206.00 100.00% 1.6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 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邓冰为本次激励计划对象的原核心管理人员,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邓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到期止。 经核查,邓冰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20% 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30% 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30% 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 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20% 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要求: (1)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分四期进行解除限售,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为 2020-2023 年 4 个会计年度,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9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或以 2019 第一期解除限售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 以 2019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或以 2019 第二期解除限售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 以 2019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或以 第三期解除限售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以 2019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或以 第四期解除限售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相关股权激励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将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来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 股票。 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C/D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 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 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E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 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 除限售额度。 当期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作回购注销处理。 A B C D E 等级 优秀 良好 一般 合格 不合格 分数段 分数≥90 80≤分数<90 70≤分数<80 60≤分数<70 分数<60 标准系数 100% 50% 0 三、限售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0 年 8 月 27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14 日。 四、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64),公司向 36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6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63%。 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一致。 五、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出具了天职业 字[2020]36839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和实收 资本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贵公司已收到赵欣、李跃峰等 369 名激励对象缴纳 的限制性股票入资款人民币 65,365,200.00 元,全部以货币资金缴付,其中人民 币 12,060,000.00 元增加股本,其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变更增加股本人民 币 12,060,000.00 元。 六、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4,040,972 23.45% 12,060,000 186,100,972 24.68% 高管锁定股 171,965,972 23.17% 171,965,972 22.8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075,000 0.28% 12,060,000 14,135,000 1.8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68,051,108 76.55% 568,051,108 75.32% 三、股份总数 742,092,080 100.00% 12,060,000 754,152,080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742,092,080 股增加至 754,152,080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在授予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928,4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唐球持有本公 司股份不变,其持股比例变化至 20.0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鄢建红在授予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617,2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0%,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鄢建红持有本公 司股份不变,其持股比例变化至 4.33%。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 754,152,080 股摊薄计算,2019 年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0280 元。 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