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1-29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
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的立场,我们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以及相关投资协议,我们认为本次参股公司深圳市图灵机器人有限公司的
增资扩股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
当回避表决。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朝琳、兰邦胜、李荣林
2021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