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21-11-05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
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原授予的激励对象任旭、王亮、颜鹏等合计 27 人因个人原因
申请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 27 人已不具备股
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52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32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股份总数将由 752,077,080 股变更为 751,557,080 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
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
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
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