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7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 37 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
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全套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
规章的要求,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活动能够按照
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与此同时,公司需及时根据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
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修订各项内部控制流程,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二、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
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
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选择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
产品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同意唐球先生、李跃峰先生、王
圣明先生、赵欣先生、李松林先生、邓冰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七、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同意张连起先生、李荣林先生、
左金兰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八、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
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方案的制定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九、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朝琳、兰邦胜、李荣林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