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已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 T2 栋 37 楼公司会 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唐球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181 人 , 参 加 表 决 的 股 东 、 股 东 代 表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为 168,640,5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38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176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为 28,050,9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2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为 159,329,4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99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173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为 9,311,1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89%。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列 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报告>和<2021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64,269,826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7.4082%;反对 3,159,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737%;弃权 1,2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71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680,1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4.4185%;反对 3,159,7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644%;弃权 1,2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5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171%。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64,311,02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7.4327%;反对 3,112,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59%;弃权 1,21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72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721,3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4.5653%;反对 3,112,8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972%;弃权 1,21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5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375%。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64,420,726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7.4977%;反对 3,123,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24%;弃权 1,09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649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31,0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4.9564%;反对 3,123,9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368%;弃权 1,09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5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068%。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64,618,126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7.6148%;反对 3,525,5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06%;弃权 49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9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028,4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5.6601%;反对 3,525,5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684%;弃权 49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5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14%。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64,900,926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7.7825%;反对 3,446,5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37%;弃权 29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173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11,2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6.6683%;反对 3,446,5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868%;弃权 29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5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49%。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3,294,75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3.0445%;反对 4,545,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061%;弃 权 2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749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294,7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3.0445%;反对 4,545,9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061%;弃权 2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5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94%。 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62,675,426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6.4628%;反对 5,915,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076%;弃权 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085,7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78.7345%;反对 5,915,1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872%;弃权 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82%。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61,288,463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5.6404%;反对 6,269,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77%;弃权 1,08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64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698,7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73.7901%;反对 6,269,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505%;弃权 1,08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5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594%。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9.01、选举唐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62,750,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0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2,160,816 股,占出席本次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021%。 唐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选举李跃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62,710,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8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2,120,641 股,占出席本次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589%。 李跃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选举王圣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62,639,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2,049,703 股,占出席本次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060%。 王圣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选举李松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62,713,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8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2,124,302 股,占出席本次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719%。 李松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5 选举赵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62,659,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5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2,069,706 股,占出席本次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773%。 赵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6、选举邓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62,860,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7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2,271,063 股,占出席本次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951%。 邓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10.01、选举张连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62,651,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2,061,599 股,占出席本次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484%。 张连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选举李荣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62,619,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2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2,029,692 股,占出席本次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347%。 李荣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选举左金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62,701,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7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2,111,650 股,占出席本次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268%。 左金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11.01、选举张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62,641,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2,051,738 股,占出席本次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132%。 张海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11.02、选举何芳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62,699,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7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2,109,751 股,占出席本次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201%。 何芳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女士、周悦女士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 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