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鼎捷软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378         证券简称:鼎捷软件         公告编码:2019-04052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
布了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
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
的变更。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
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则执
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
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将按
新准则要求进行披露,不重述可比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此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
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
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的规定,
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