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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捷软件:鼎捷软件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14  

                         证券代码:300378         证券简称:鼎捷软件           公告编码:2022-01004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子祯;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上午 10: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3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2750 号锦荣国际大酒店 2
 楼锦润厅;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股份 79,653,26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29.89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74,336,1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89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317,0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9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9,318,76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25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4,001,66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5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317,0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956%。
    2、鉴于疫情影响,公司部分股东以视频方式参加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宗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543,2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19%;反对 110,0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8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208,7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305%;反对 110,0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56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543,2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19%;反对 110,0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8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208,7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305%;反对 110,0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56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