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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天诚信: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涛)2020-04-21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股东:

    本人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经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2019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的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七次董事会,即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至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均参加了上述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召开一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参加。

    2019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内容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

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具

体如下:
    1、2019 年 1 月 22 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出具《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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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对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19 年 2 月 14 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出具《独
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对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香

港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及其他议案,作为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对第三届第二
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包括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
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

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
记的独立意见;
    4、2019 年 6 月 13 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出具《独
立董事对第三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对于首发募集资金
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5、2019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及其他议案,出具《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独立意见、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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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在职期间履行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审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2018 年度的实际薪酬水平,并对 2019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在职期间履行

了一次提名委员会职责:审议公司现有董事会规模及构成,同意董事会成员保持

不变;在职期间履行了四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审议了定期报告中的财务和经

营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召开董事会的时间或专门抽出空闲时间对公司进行

了实地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

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

掌握。

    五、维护股东权益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

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

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

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2019 年,本人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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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今后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涛

                                            2020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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