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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天诚信: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06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飞
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作为飞天
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在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公司此次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予以调整,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关于公司《在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的
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在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是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最新进展,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说明书进行的修订和补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三、关于公司《在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在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是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最新进展,对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的修订和补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此页无正文,仅为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李   琪              黄涛




                                                     2020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