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03-14
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码:2019-005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周志斌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冯嘉炜先生、阮自斌先生、丁建军先生、万刚先
生、严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周志
斌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冯嘉炜先生、阮自斌先生、丁建军先生、万刚先生、严伟
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19 年 4 月 8 日至 2019 年 10 月 5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2,569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424%),具体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 直接持股比例
周志斌 副董事长 105,310 0.0364%
冯嘉炜 副总经理 163,815 0.0567%
阮自斌 副总经理 62,894 0.0218%
丁建军 财务负责人 131,636 0.0455%
万刚 董事会秘书 78,984 0.0273%
严伟 副总经理 70,206 0.024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单位:股
股东姓名 减持原因 股份来源 减持数量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周志斌 21,062 2019 年 4
月 8 日至
冯嘉炜 32,763 2019 年 10
月 8 日,根 根据减持
阮自斌 个人资金需 12,579 据中国证 时的二级
限制性股
要 集中竞价 监会及深
票 市场价格
丁建军 26,327 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 确定
万刚 15,797 规定禁止
减持的期
严伟 14,041 间除外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
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仁宗、林柏豪、方胜玲、王应宗、周
志斌、冯嘉炜、黄亮、阮自斌和王天慧,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聂志红的配偶王晓菊
承诺:除前述已承诺的锁定期外,本人或本人配偶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如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如在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
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或本人配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
的承诺。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
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周志斌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冯嘉炜先生、阮自斌先生、丁建军先生、
万刚先生、严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