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2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18
年 5 月 20 日届满,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及高
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码:2018-03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拟由 9 名减少至 7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股东推荐和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
王仁宗先生、方胜玲女士、许秀成先生、宋功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关键先生、喻景忠先生、赵国栋先生为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独立董事喻景忠候选人为
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的人
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二届董事提
名委员会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
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仍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
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周志斌先生、王亚非先生、刘东明先生,独立董事陈
继勇先生、张慧德女士于新一届董事就任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
日,上述董事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周志斌先生、王
亚非先生、刘东明先生,独立董事陈继勇先生、张慧德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
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仁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生,硕士学历。1990
年 7 月至 1994 年 5 月担任中山永利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部长,1994 年
5 月至 1995 年 10 月担任中山绿之风化学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1995 年 11 月至
2007 年 1 月期间分别担任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
理,2007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5 年 5 月 20 日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武汉禾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9 月至今任湖北仰稻生态农
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今担任武汉盘古数字检测有限公司
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仁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653,000 股,通过应城市富
邦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93,820,080 股,通过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 39,848,367 股。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仁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方胜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生,硕士学历。1991
年 8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中山永利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工程师,1996 年 7 月至今,
先后担任应城富邦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0 年 3
月至今任长江创富监事;2015 年 9 月 23 日至今任湖北仰稻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
事。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方胜玲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2,295 股,通过应城市富
邦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93,820,080 股,通过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 39,848,367 股,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方胜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许秀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36 年生,本科学历。1957 年
9 月至 1959 年 2 月任教于天津大学化工系无机物工学教研室、1959 年 2 月至
2005 年 9 月分别任教于河南化工学院、郑州工学院、郑州工业大学、郑州大学,
1996 年起担任国家钙、镁、磷复合肥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主任。2010 年 11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许秀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秀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宋功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生,本科学历。1984
年 7 月至今在湖北大学工作,现兼任湖北省化学化工学会化学生物学专业委员会
秘书长。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宋功武先生通过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 231,121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功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关键先生(又名关苏哲):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生,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客座教授。2008 年 5 月担任一号店营销总监,自 2009 年 7 月至
2010 年 8 月担任上海好丽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裁,自 2011 年 7 月起担任慢
客岛(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自 2015 年 6 月 2 日起担任上海新
关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裁。曾担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电
子渠道营运中心顾问,目前兼任创美药业(02289)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关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关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喻景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生,硕士学历,副教
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南财经大学教师、黄石市工商银行信贷主
管、深圳市检察院司法会计技术顾问。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兼任中南
财大司法鉴定中心首席技术顾问,湖北省国资委法律与会计顾问,全国物证技术
检验委员会副秘书长。《司法会计学》学科创始人之一,主持或参与《票据法》、
《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与修订工作。目前兼任鄂武
商 A、高德红外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喻景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喻景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赵国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1 年
至 2013 年,任国金证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2013 年至 2014 年,任宏源证券研
究所首席分析师;2014 年至 2016 年,任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
年至 2016 年,任北京大数据研究院副院长;2016 年 10 月至今任朗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秘书长。
截至本公告日,赵国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国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