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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邦股份: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的跟踪报告2019-04-1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的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富邦股份(300387)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广红                  联系电话:0755-835162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国谋                  联系电话:0755-835162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8 月 15 日

                                        1、可交换公司债券政策解
                                                   读;
(3)培训的主要内容                     2、募集资金合规使用专题
                                                 讲解;
                                        3、证监会对募集资金使用
                                  2
                                                   违规行为处罚的案例讲
                                                           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一)IPO 时做出的承诺


1.股东对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东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
                                        是            不适用
业竞争的承诺

4.股东 IPO 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发行上市文件真实性的
承诺等

(二)配股时做出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配
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有关承诺            是            不适用
及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的承诺

2.关于配股发行上市文件真实性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参与
                                        是            不适用
配股的承诺

(三)其他承诺


1.股权激励承诺                         是            不适用

2.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3.公司关于分红的承诺等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不适用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4
            报告事项                          说明




                            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已于 2018 年 6 月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9 日完成发行。




                            5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的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2019 年 4 月 19 日
                              王广红


                       __________________              2019 年 4 月 19 日
                              刘国谋




保荐机构: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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