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能进一步提 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董事会审议本次对 外投资事项的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对外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键、喻景忠、李祖滨 2021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