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07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富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的规定,本次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调整。
独立董事:关键、喻景忠、李祖滨
2021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