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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10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收购湘渝生物科技(岳阳)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

    本次审议的《关于收购湘渝生物科技(岳阳)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

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生产经营需要,可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盈利稳定性,增

强核心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该交易公允、合理,未出现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相关的公司内部批准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收购湘渝生物科技(岳阳)有限公司 70%股权事项。

    二、《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债转股方式对其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通过债权转股权方式的增资对象富邦科技香港控股有

限 公 司( 以 下简 称“香 港 富邦 ”)、 Forbon Technology Netherlands Holdings

Coperatief U.A(以下简称“荷兰合作社”)分别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

公司及全资孙公司,风险可控。增资完成后,香港富邦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全资子公司,荷兰合作社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孙公司,不改变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以债转股方式增资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债转股

方式对全资孙公司增资事项。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键、喻景忠、李祖滨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