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30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副总经理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Erik Alexander Bijpost 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人选,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
中 国 证 监 会 确 定 为 市 场 禁 入 者 并 且 禁 入 期 尚 未 解 除 的 情 况 。 经 审 阅 Erik
Alexander Bijpost 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其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所需的相关专
业知识、技能和素质,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职责的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 Erik Alexander Bijpost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财务总监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高百宏先生作为公司财务总监人选,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发现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期尚未解除的情况。经审阅高百宏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
其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能够胜任相应岗位
职责的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高百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键、喻景忠、李祖滨
2021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