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李祖滨)2022-04-20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富邦股份”)的独
立董事,2021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有关议
案或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
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9 次,实际出席 9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缺席情况: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9 0 0 否
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
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1 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地给出合
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
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
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后, 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
意见:
独立意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独立意见名称
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
2021 年 1 月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
会第十三次 同意
9日 见
会议
第三届董事
2021 年 1 月
会第十四次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 同意
22 日
会议
1、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2021 年 4 月 4、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会第十六次 同意
25 日
会议 5、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
第三届董事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7 月
会第十七次 2、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同意
6日
会议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第三届董事
2021 年 8 月 情况的独立意见
会第十八次 同意
26 日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会议
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2021 年 10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
会第十九次 同意
月 26 日 独立意见
会议
1、关于收购湘渝生物科技(岳阳)有限公司 70%
第三届董事
2021 年 12 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会第二十次 同意
月 10 日 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债转股方式对其下
会议
属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2021 年 12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会第二十一 同意
月 29 日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三、任职董事会和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1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对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并提出专
业建议,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切实履行提名
委员会委员职责。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按照《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
部控制及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对公司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的使用、日常经营
情况定期查阅,认真听取有关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
及时地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性意见;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
阅相关资料,并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勤勉尽责发挥审
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核
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四)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证监局、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
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2021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
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2 年度,本人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作出努力。
特此报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祖滨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