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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邦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9  

                        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 288 号武汉诺唯凯工程
技术中心。

    (3)会议的召开方式: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
份 125,885,49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404%。其中,出席本次
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 85,7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9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
份 125,827,69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205%。其中,出席本次
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27,9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9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57,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57,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9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

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5,883,4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9.9984%;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7.6663%;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3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2、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5,883,4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9.9984%;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7.6663%;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3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3、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5,879,4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9.9952%;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2.9988%;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00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4、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5,879,4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9.9952%;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2.9988%;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00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5、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5,829,4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9.9555%;反对 5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13%;弃权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34.6558%;反对 5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60.6768%;弃权 4,000 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股 东所持 有效表 决权 股份的
4.6674%。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5,879,4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9.9952%;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2.9988%;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00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7、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5,828,6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9.9549%;反对 5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5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33.7223%;反对 5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66.27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鹭、李孟扬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
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