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年4月)2023-04-28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公司董事人数变动,
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要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次具体修订条款对照如
下:
编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成 。 设董 事长 1 人, 其中 独 立董 事 3
名 。 董 事 会 可 以 设 立 战略 、 审 计 、 提 名。董事会可以设立战略、审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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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 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
相应的工作细则。 相应的工作细则。
具体详见《公司章程》(2023 年 4 月)。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