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29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作为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提交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
请借款暨接受关联人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本人对该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事
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青岛浩基借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炜先生及配偶
滕瑛琪女士为公司上述借款事项提供无偿保证担保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本次借款利率将根据同期市场利率经交易双方充
分协商后合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
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 2018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伍刚 刘树艳 孙玉亮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