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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信股份:腾信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300392          证券简称:腾信股份          公告编码:2021-041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增加、修改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15 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9 日上
 午 9:15-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院 1 号楼亿利生态广场 14 层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田炳信



                                      1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24,303,360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707%。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4,234,620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403%。

   综上,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名,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 218,537,980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109%,其中中小投资者共计 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1,100 股,占股
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
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做出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534,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0721%;反对3,100股,


                                     2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9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534,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0721%;反对3,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9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534,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0721%;反对3,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9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534,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0721%;反对3,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9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534,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0721%;反对3,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9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534,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0721%;反对3,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9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
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534,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0721%;反对3,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9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534,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0721%;反对3,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9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534,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0721%;反对3,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9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都伟、王圆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腾信创新
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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