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2 证券简称:腾信股份 公告编码:2022-037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增加、修改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 15 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0 日上 午 9:15-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院 1 号楼亿利生态广场 14 层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田炳信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1 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18,967,38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7.02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4,303,36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2.37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94,664,0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65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40,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11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40,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1147%。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做出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960,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8%;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 2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82%;反对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960,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8%;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82%;反对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960,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8%;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82%;反对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360,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3.6915%;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57,600,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3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82%;反对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360,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3.6915%;反对 57,60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3083%;弃权 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82%;反对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960,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8%;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82%;反对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960,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8%;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82%;反对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960,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8%;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 同意43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82%;反对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960,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8%;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82%;反对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都伟、姚腾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腾信创新 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