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9 证券简称:天利科技 公告编码:2020-127号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3 号),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智汇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智汇”)计划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180 天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383,750 股(占总股本比例 5.2549%)。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4 号),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江阴鑫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投资”)计划自发布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天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 10,886,477 股(占总股本比例 5.5094%)。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6 号),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钱永美女士计划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天内,以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1,856,000 股(占总股本比 例 6%)。 公司近期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出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期间,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927,97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00%)。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占公司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总股本比例(%) 天津智汇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1/3 23.0480 503,650 0.2549 2020/11/4 22.4019 500,000 0.2530 鑫源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1/5 23.3600 200,000 0.1012 2020/11/9 23.7887 770,000 0.3897 钱永美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1/10 23.7500 2,328 0.0012 2020/12/17 15.6900 1,460,000 0.7389 鑫源投资 大宗交易 2020/12/18 15.6900 1,450,000 0.7338 2020/12/21 15.6900 1,042,000 0.5273 合计 — — — 5,927,978 3.0000 注: (1)公司股东钱永耀先生、钱永美女士与鑫源投资及天津智汇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 公告日,钱永耀先生未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根据鑫源投资告知,本次大宗交易系鑫源投资作为委托人,与管理人长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成立“长城-鑫源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减持股东前后持股情况 累计减持前持有股份 累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896,428 6.02 11,124,100 5.63 钱永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896,428 6.02 11,124,100 5.6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0,886,477 5.51 6,234,477 3.16 鑫源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86,477 5.51 6,234,477 3.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0,383,750 5.25 9,880,100 5.00 天津智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383,750 5.25 9,880,100 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事项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 3、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根据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钱永美女士、鑫源投资、天津智汇的减 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 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