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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利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2020-12-22  

                        证券代码:300399            证券简称:天利科技         公告编码:2020-127号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3 号),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智汇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智汇”)计划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180 天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383,750
股(占总股本比例 5.2549%)。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4 号),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江阴鑫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投资”)计划自发布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天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 10,886,477 股(占总股本比例 5.5094%)。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6 号),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钱永美女士计划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天内,以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1,856,000 股(占总股本比
例 6%)。
    公司近期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出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期间,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927,97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00%)。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占公司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总股本比例(%)
  天津智汇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1/3       23.0480         503,650           0.2549
                                       2020/11/4       22.4019         500,000           0.2530
  鑫源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1/5       23.3600         200,000           0.1012
                                       2020/11/9       23.7887         770,000           0.3897
   钱永美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1/10      23.7500         2,328             0.0012
                                       2020/12/17      15.6900        1,460,000          0.7389
  鑫源投资           大宗交易          2020/12/18      15.6900        1,450,000          0.7338
                                       2020/12/21      15.6900        1,042,000          0.5273
    合计                —                —              —          5,927,978          3.0000

         注:

         (1)公司股东钱永耀先生、钱永美女士与鑫源投资及天津智汇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

   公告日,钱永耀先生未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根据鑫源投资告知,本次大宗交易系鑫源投资作为委托人,与管理人长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成立“长城-鑫源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减持股东前后持股情况
                                            累计减持前持有股份             累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896,428        6.02        11,124,100         5.63

钱永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896,428        6.02        11,124,100         5.6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0,886,477        5.51        6,234,477          3.16

鑫源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86,477        5.51        6,234,477          3.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0,383,750        5.25        9,880,100          5.00
天津智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383,750        5.25        9,880,100          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事项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
    3、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根据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钱永美女士、鑫源投资、天津智汇的减
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
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