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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利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300399           证券简称:天利科技         公告编码:2021-044号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于2021年5月19日14:30在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大道570号15B座1601室
第一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8日以公告方式发出,本次股东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公司董事长高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88,187,1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629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3,068,1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97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118,9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51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144,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0%;
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0%;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2360%;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64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144,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0%;
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0%;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2360%;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64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144,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0%;
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0%;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2360%;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64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144,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0%;
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0%;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2360%;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64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144,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0%;
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0%;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2360%;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64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144,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0%;
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0%;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2360%;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64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144,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0%;
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0%;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2360%;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64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864,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7%;
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3%;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2360%;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64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数字和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144,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0%;
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0%;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2360%;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64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森传律师、赵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
集人、出席人员的资格、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