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9 证券简称:天利科技 公告编码:2022-050号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线上视频会议以及网络投票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于2022年5月11日14:30在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大道570号15B座1601室 第一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2日以公告方式发出,本次股东 大会采用现场、线上视频会议以及网络投票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公司董事长高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76,484,0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706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813,8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7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4,670,1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727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等相关人士线上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475,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 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4523%;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47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475,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 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4523%;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47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475,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 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4523%;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47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475,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 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4523%;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47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475,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 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4523%;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47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475,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 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4523%;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47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95,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8%; 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4523%;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47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数字和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475,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 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4523%;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47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475,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 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4523%;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47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475,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 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4523%;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47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森传律师、赵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线上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 议召集人、出席人员的资格、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