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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拓股份: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4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情况说明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深圳市鑫美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美威”)
部分应收款项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分析,认为部分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应
进行核销资产处理。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应收鑫美威货款人民币1,068,252元,账期已长达4年以上,现因鑫美威
经营困难,且经公司销售人员、财务人员及专门人员长期跟踪追讨,仅能收回逾
期货款人民币300,000元,剩余人民币768,252元货款确定无法收回,将予以核销。


    三、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人民币768,252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完
成后对公司利润将不产生影响。本次核销部分资产的事项,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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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及责任追究措施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核销,该事项已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对于出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情况,公司已根据《财务管
理制度》的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处理,并要求其加强客户资信和应收账
款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部分资产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核销依据充分,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
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因而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能够真
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
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核销部分资产的审议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核销部分资产。
    3、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的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真实、客观性原则,能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涉及公司关
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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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核销的部分资产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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